加入農保及第三類健保所需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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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應攜正本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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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含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應攜正本供查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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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憑證(新台幣30,600元以上 /每人)
或購買憑證(新台幣5100元以上/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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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資料(非本人土地需土地使用同意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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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親自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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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給付
對象:被保險人或其配偶參加農保滿280日後分娩或181日後早產或滿84日後流產
1、出生證明一份。
2、被保險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形,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 口名簿影本)。如被保險人與配偶及小孩戶籍不同戶須附配偶及小孩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3、全戶加保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等相關文件(註: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空白」時,到地政申請地籍圖、再到公所申請分 區證明) 。
4、請領人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5、外籍配偶附居留證、大陸配偶附團聚證。
農(職)保身心障礙給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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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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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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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形,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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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戶加保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等相關文件 (註: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空白」時,到地政申請地籍圖、再到公所申請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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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農民健康保險身心障礙診斷書」由醫院填寫完成,請務必檢附以上資料洽本會保險部填寫申請書再郵寄勞保局審核。
農(職)保喪葬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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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證明書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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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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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保險人除戶證明之全戶戶籍謄本一份並附註記事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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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戶加保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等相關文件(註:使用分區及使用地類別為「空白」時,到地政申請地籍圖、再到公所申請分區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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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人戶籍謄本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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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領人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職保傷害給付
1.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傷害給付申請書及給付收據。
2.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職業傷害診斷書。
3.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被保險人從農業工作途中發生事故而致傷害證明書
(檢附被保險人駕照或農業機械使用證影本,如經警察機關處理者,請
一併檢送紀錄。
4.如有目擊者,請檢送目擊者證明書。
5.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如有使用不同戶親屬土地加保之情
形,另檢附土地所有權人現住人口詳細記事之戶口名簿影本)。
6.全戶加保土地所有權狀或承租契約等相關文件 (註:使用分區及使用地
類別為「空白」時,到地政申請地籍圖、再到公所申請分區證明) 。
7.本人印章、金融機構存摺影印本。
老年農民福利津貼
農保被保險人張ΟΟ君將年滿65歲,已達請領老年農民福利津貼年齡,但需符合下列各項資格規定:
一、年滿65歲。
二、申領時農保在保中,且參加農民健康保險之農民且加保年資合計15年以上者,且持續加保。
三、申請老農津貼之同一期間內未領取政府發給下列之生活補助或津貼 者:
1.低收入戶生活補助費。
2.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3.身心障礙者生活津貼。
4.榮民就養給與。
5.經政府補助收容安置(含部分及全額)。
6.國民年金之老年基本保證年金。
7.以其他名目發放之生活補助或津貼。
四、本人未領取社會保險老年給付(包括公教人員保險養老給付、中華 民國88年5月31日前
之私立學校教職員保險養 老給付 、勞工保險 老年給付、軍人保險退伍給付);
或雖已領取上述社會保險老年給付 但於87年11月12日(含當日)以前已加入農保,
且農保年資未曾 中斷。
五、102年1月1日起始申請者,最近一年度農業所得以外之個人綜合所得總額,
合計未超過新台幣50萬元以上;且個 人所有土地及房屋, 經扣除「農業用地」、
「農舍」、「無農舍且實際居住之唯一房屋」價值後, 合計未超過新 台幣500萬元以上。
請在您年滿65歲當月份18日前檢附以下文件至水林農會保險部辦理、
如遇例假日則須提前至例假日前一天提出。檢附資料:
1.申請人身份證正本。
2.申請人印章。
3.申請人之水林農會存摺封面影印本
◎代辦業務服務: